申请注册深圳公司时,名称可以不带行政区域吗?需要什么条件?
作者:企财通 | 发布时间:2022-03-31申请人登录国家工商总局网上注册系统提交申请,核准通过后持总局网上发放的《企业名称网上预先核准告知书(内资)》(不盖公章)等有关材料到深圳市企业注册局领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加盖总局企业登记专用章及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注册业务专用章),无需到国家工商总局现场办理。
深圳市企业注册局名称管理科办事地址:深圳市福田区车公庙泰然九路海松大厦A座3A03、B座601。
冠中国、中华、全国、国家或不冠行政区划的,应满足注册资本5000万以上,不带行业的1亿以上,最终能否使用由国家局决定。
冠广东省、广东作为行政区划的,注册资本500万以上。
领取了企业名称变更核准通知书后,申请人可登陆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深圳市知识产权局)网站(http://amr.sz.gov.cn)—商事主体登记注册-办理入口—统一认证登录(使用个人账户登录)—进入个人中心—点击右上角的“我要申请”—商事主体设立登记(开办企业一窗通)—办理。
预约后经办人带齐资料到窗口办理。